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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9-1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副主任王随莲、王艺华分别带队,赴南四湖流域所涉及的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市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部分污水处理厂、水库、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等现场,实地察看南四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深入了解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生态修复、水利、特色产业、现代文旅、渔民安居等工作情况,听取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就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检查组指出,南四湖是我省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枢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切实增强依法保护南四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做好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要全面实施南四湖保护条例,强化污染防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坚定的决心、扎实的作风、过硬的举措,不断提升南四湖水生态服务功能,依法推动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09/aa1a3029-fedd-48c7-aa02-29683de99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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