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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区域,在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同志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8月28日,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副主任委员杨晓明,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茆爽及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宣传贯彻青藏高原保护法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会前学法、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和尊法守法意识。会议指出,要多采用通俗易懂、生动具体的普法宣传手段和方式,在全省特别是青藏高原相关市(州)县(市、区)形成依法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普遍共识。会议对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308/t20230830_44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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