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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魏晓明主持,副省长孙勇出席并代表省政府作表态讲话。

  陶明伦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法律法规,每一条规定都是工作实践的总结,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密切相关。开展这项执法检查,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扛起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贡献力量。

  陶明伦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大气污染“一法一条例”规定,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握检查重点,认真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依法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增强工作合力,有关地区和部门,需要协同动作、注重配合。各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执法检查方案和本次会议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及时提交报告。要发挥代表作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反映上来,并强化督办工作,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义务,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营造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良好氛围。

  孙勇在讲话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对政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有力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支持配合执法检查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分管负责同志靠前协调、抓好落实,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执法检查方案,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查摆短板不足,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全面主动提供材料,全力保障服务好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制订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清单,推进问题按时改、改到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认真分析原因,找准共性问题,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提升。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财经委、城建环资委、社会建设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住建厅、经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会并提供了书面材料。

  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合肥、淮北、宿州、六安、马鞍山、芜湖6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922309283216521&strColId=2cec8ad434f2405e8086d16765a3b46d&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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