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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提质增效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23-07-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推动国有资产全貌和各类国有资产家底不断清晰、准确、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持续提升,共享国有资产发展成果的渠道和机制日益顺畅,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日前,记者就《五年规划》有关情况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

  圆满完成第一个五年周期报告和监督工作,开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新征程

  问:据了解,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制定了人大专项监督工作的首个五年规划,请问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如何?

  答:2017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着眼加强整体性谋划,通过制定国有资产监督专项工作五年规划对落实《意见》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时间表等要求。

  在国务院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建立,确保了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初步摸清了全口径国有资产家底,截至2021年,全国非金融和金融国有资本权益112万亿元;全国行政施政事业性国有净资产42.9万亿元;通过实物量,报告了土地、矿产、水等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制度规范先后出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从工作监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职能监督转变。通过加强人大监督,促进了国有资产安全、质量提升、结构布局优化、保值增值等目标的进一步实现,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与管理绩效的提高。总体来看,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中国特色国有资产治理体系正在初步形成、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问:从标题来看,上一个五年规划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建立报告制度,本届《五年规划》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这一变化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中央印发《意见》部署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规划,完成了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和实施报告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开局起步。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已经建立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需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进一步运用好包括听取审议报告在内的各种法定监督方式,实现监督工作深化拓展、提质增效。为此,本届《五年规划》聚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在进一步健全报告制度、改进报告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监督机制,丰富了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方式方法,以更好适应全面落实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

  既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确定的使命任务、契合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要求,又保持制度框架总体稳定和工作有序衔接

  问:与上一个五年规划相比,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有哪些显著特点?

  答: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本届《五年规划》的制定,既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确定的使命任务、契合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要求,又保持制度框架总体稳定和工作有序衔接。《五年规划》在框架结构和年度报告议题安排上,与上一个五年规划基本保持一致,体现了报告和监督工作的连续性。主要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紧扣党的二十大确定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核心功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等决策部署。在提高报告质量方面,推进由报出国有资产家底向报清国有资产的职能作用拓展。《五年规划》提出健全差异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增加了反映企业国有资产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自主创新贡献、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和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在强化人大监督方面,《五年规划》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如针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点监督支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国家战略资源能源安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等情况。

  二是突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国资报告制度体系。进一步丰富报告方式。及时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考虑到专项报告五年一个周期的客观实际,《五年规划》提出“每年可以选择若干小专题请国务院提交书面专题报告,作为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的子报告或附件”。进一步规范报告口径和分类标准。《五年规划》提出逐步将无线电频谱资源等纳入报告范围,明确储备土地等特定国有资产的类别归属,研究数据资产等新形态资产的管理和报告方式。进一步报清国有资产家底。《五年规划》要求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报表体系,丰富细化结构性报表,增加适应人大监督需要的重点指标一览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提出完善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督法治保障。《五年规划》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等相关法学理论和法律问题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法,适时修改制定有关专项法律。

  三是着力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建立健全人大监督评价机制。《五年规划》提出加快完善覆盖四大类别的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摸清国有资产家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以及管理绩效情况。强化整改问责机制。《五年规划》提出对一些具有普遍性、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跟踪监督;加强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共同推动整改问责落实落地。持续健全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衔接机制。《五年规划》提出加强对预算资金形成国有资产的监督,推动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对健全代表参与机制、完善公开机制,加强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建立数字赋能机制,健全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系统观念,全面做好《五年规划》落实工作

  问:《五年规划》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接下来,对落实《五年规划》有什么工作举措?

  答:本届《五年规划》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对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产领域立法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艰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五年规划》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系统观念,认真做好《五年规划》落实工作,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就具体举措而言,一是加强与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推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报告工作质量。在规范报告口径、完善报表体系、健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会计统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健全监督机制。以加快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加强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推动有效落实整改问责要求。四是进一步健全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机制,形成人大监督工作整体合力。五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领域立法。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做好制定国有资产法、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工作,推动构建系统全面、结构合理、衔接紧密、协调统一的国有资产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为具体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机构,将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黄庆畅)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7/96790e83046646359278482a146aa6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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