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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随莲带队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并开展科技进步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7-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7月18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带队到青岛、潍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就修订《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罗公利,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清及部分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王随莲一行深入高新园区、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14家单位实地检查调研,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和对修订我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意见建议。

  王随莲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握新时代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努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王随莲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要深化科技成果评价、人才评价、科技奖励改革,聚焦产业链、创新链需求,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要认真做好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工作,切实提高法规质量,为推进我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青岛期间,王随莲还调度帮包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回访帮包案件的信访群众,随机接待来访群众。

  同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佘春明带队到济南、淄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金祥参加。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07/40dfdaaa-3215-4819-9c36-ccaf236c66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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