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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华平带队开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宗教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华平带队赴菏泽、济宁两市,围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研究帮包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菏泽定陶区南城社区、曹县侯集回族镇、邹城市大束镇大洪沟村等民族社区和宗教场所实地检查和调研,与少数民族群众、宗教团体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范华平对两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指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关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学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做到“四个平时”,即宣传教育在平时,管理服务在平时,解决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平时,联系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广交朋友在平时。要推进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对照条例建立清单逐条落实,确保法之必行。要抓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立行立改,制定计划推动整改,让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真正感受到民族宗教工作有法可依。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相统一,共同努力,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菏泽,范华平还听取了全市信访工作情况汇报,调度帮包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并随机接待来访群众。检查组还到冀鲁豫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到济宁任城区阜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调研。

  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刘贵堂、副主任委员孙可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民侨外委办公室、省民族宗教委有关同志参加相关活动。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07/05ba57b6-5a48-4d97-83bd-3df18a49ccf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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