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焦点访谈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7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作为听证人,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作为提案人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出席本次立法听证会的20名陈述人和5名旁听人,代表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律师、记者和网信、公安、教育、卫生部门等各方面。其中,郭世奥是济南市第五十六中学的初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代表参加了听证,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立法听证。听证会上,陈述人围绕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惩戒、网络沉迷预防、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良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有许多新的特点,通过条例的修订,要总结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解决热点问题,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王良强调,立法要聚焦主题、反映问题,从实际出发、体现人民意志,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举行立法听证会,是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保证。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真正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07/16c8c11b-1ea3-4e4b-ac55-49570411e63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