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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建明:加快建设共富基本单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生育、健康、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建设未来社区、共富星村、城乡风貌样板区等共同富裕基本单元,为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从宏观到微观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建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这对我所在的绍兴市柯桥区如何在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走在前列、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区提出了新课题。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没有先例可循。我从检察机关定期通报的检察工作中,特别是柯桥区检察院办理的保护浙东运河系列案、保护古建筑等低等级文物系列案中,得到一些启发。

  我认为,解决人民群众在生育、健康、教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物质富裕的同时能够精神富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聚焦点位和发力方向。其中,加快建设未来社区、共富星村、城乡风貌样板区等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从宏观到微观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对此,我建议:

  第一,着力推进全域未来社区试点工作。可以选择条件成熟的街道进行试点,加快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以公共服务集成为重点,以集中式邻里中心为抓手,以运营可持续为目标,实现试点街道未来社区全覆盖;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方案,制定多部门资源合作机制,建立集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机制;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短板,在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的多跨薄弱事项上发力,探索专项运营服务商、街道、物业管理公司、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集成可持续运营模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来社区品牌。

  此外,要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和谐家园”,建设“平安社区”,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形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有效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获得感看得见、摸得着。

  第二,着力推进共富星村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党建优势,通过以强带弱、以大带小“组团”促进农业增效、村级增收、农民致富,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拳头产品,推动农业品种向农业品牌发展;做好未来乡村建设工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饱和度”,有效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做好数字化应用落地贯通工作,擦亮共富发展乡村品牌。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品质,按照“一村一厅”高标准建设未来社区乡村会客厅,建立“一村一品”特色服务体系,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和设施落地。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我认为要强化对农村各类民事纠纷的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推动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加大对乡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要重点关注“一老一小”两类群体,以依法履职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三,着力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坚持统筹推进,建立起多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高质量推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完善风貌管控机制;围绕城市建设主题,建立项目清单,并注重发挥“土专家”和乡贤作用,推动风貌大转变、颜值大提升,变“盆景”为“风景”,以“风景”显“风貌”;将底蕴文化和数字化改革融入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各领域,打造可感可及可体验的城乡风貌和社区场景。

  实践中,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针对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探索推进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建设,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传统村落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参与之诉、协同之诉、督促之诉的优势,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治理一批老大难的风险隐患,有效凝聚乡村振兴司法保护合力。(采访整理:记者史隽 通讯员张丹)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6/a2c4c0bfd691447b8989b5b7bec0ae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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