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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重点 用心滴灌 法治力量守护“花朵”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 赵晓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二审。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护监督、心理健康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书面函询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听取未成年人学生、部分网络平台企业、部分专家学者建议。

  用活智力资源,解决突出问题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静带队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就《条例》修订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了有关方面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参加了本次调研。

  护航需“畅行”,推动法律援助“不缺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了中心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总体情况,他以孩子的权益受到伤害以后该找谁帮助解决为问题切入点,建议进一步做实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他提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条热线具有特殊性,不仅需要受理诉求,更要能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监护需有力,完善保护“最后一公里”。法规通过后要推动法规的监督落实,通过各类监督措施,解决好法规实施中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苑宁宁教授建议强化监护监督,针对孩子受到侵害,父母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情况,要对父母进行训诫并加强引导,如果侵害人是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话,可以支持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提起诉讼。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处长刘斌建议,《条例》要充分细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把北京的特色、经验、做法体现出来。围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市委网信办及网络平台代表抖音、网易负责人也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平台主体责任履行等情况,对《条例》修改提出了建议。

  问计“有识之士”,补齐保护短板

  目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形势不容忽视,在常委会审议时很多委员非常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为了深入了解本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突出问题,4月12日,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卫健委、教委、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妇儿工委、团市委及部分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的意见。

  关爱“未”来,共筑“护蕾”屏障。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提出,要更积极更正面地理解青少年心理问题,他认为青春期本身就是一个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要大力普及心理健康及精神卫生知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有针对性,家长也要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党委书记,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乔志宏提出,可以通过及早发现儿童抑郁等危害心理健康的一些症状,进行早干预早治疗,学校要有专职的心理咨询师,建议政府设立专门给孩子们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机构。

  与法同行,做好“后半篇文章”。近年来,未成年人心理咨询需求呈指数特征逐年增大,且有低龄化发展趋势,心理问题成因更为多元化。市教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介绍了本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情况,提出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就诊需求与医疗资源供给匹配上存在严重失衡等问题,建议《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问需“少年的你”,夯实保护“基石”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正确的调查研究,就没有决策权。为深入了解孩子们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让孩子们能读得懂法规,充分了解立法本意,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三次审议稿)》走进北京市第一五六中学,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倾听未成年学生的感受和想法。

  从“强化意识”落笔,守护成长的温暖“港湾”。结合《条例》修改,有的学生表示,现实中存在家长乱发脾气、不尊重孩子隐私等行为,这些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很多心理伤害,建议重视引导家长加强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

  希望“有趣有料”,让“青少年模式”更具吸引力。作为数字时代原住民,青少年沉迷网络的事件往往引起社会关注。近年来,不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都推出“青少年模式”,借此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但部分学生表示,当前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青少年模式存在“低龄化”问题,对于初高中孩子缺乏吸引力。

  立法规制又“向前一步”,宣传贯彻再“走深一层”。调研发现,未成年人在权利保护上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与自主思考能力,对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定了解,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水平普遍认同,但也存在对本市《条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知晓度不高等情况。有的学生针对《条例》中规定的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责任内容,建议在住宿经营者中补充增加“民宿”这一主体;有的学生还提出要合理安排体育锻炼时间并保障中午午休时间、加强拐卖未成年人的惩处力度。此外,部分学生建议,要在《条例》通过后加强宣传,让更多的青少年认识《条例》、了解《条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fwhd/bjrdzz/2023n/d5q/tbgz05/202306/t20230606_3124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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