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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真理伟力 谱写高质量立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王荣梅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及时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到促进本部门的工作上来,为谱写新时代北京高质量立法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我们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部门主题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办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进一步掀起积极投身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立良法、建新功的热潮。

  强化理论学习

  一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地位,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等重要学习材料,学习内容除了政治理论以外,还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职相关的立法专业知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就新修改的立法法作专题讲座。法制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来自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政府委办局等180多名同志通过参加讲座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强化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理念,为加强和改进首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夯实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工作的意见》,结合部门实际提出具体学习安排,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克服认知和实践局限,增强履职本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研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关于北京工作论述摘编(2023年版)》等推荐书目,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按照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全办干部集中一周时间学习研讨,处级干部同时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机关举办的主题教育宣讲报告会,部分干部参加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参观活动以及观看“时代楷模”音乐剧活动。法制委员会及其分党组会议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全国人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用先进模范激励干部、锤炼党性。

  三是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邀请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鸿剑作了以“立法三技”为题的讲座;为增强主题教育实效,将青年党员小组承办的立法总结活动改版为“立法共谈”活动,由个人总结分享,升级为全员参与的主题教育研讨活动,全体同志就“政策语言如何更好地转化为法律语言”“如何在立法过程中更好地沟通”等议题,展开广泛研讨,青年党员带头,全办党员自由发言参与讨论,充分互动,相互启发,同志们在开放舒适的沟通学习中,在如何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上有所收获,取得良好学习效果。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理论学习我来讲”活动,由党员干部轮流上场,结合工作实际,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综合备案党小组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一、二处党小组围绕“如何做好调查研究”,三、四处党小组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进行宣讲学习,通过学与讲,实现以学促干,增进能力的效果。在会议室设立板报“宣传栏”,由各党小组轮流负责原创设计并更新理论学习内容,今年已制作了两期,宣传全国两会、主题教育等内容。

  强化调查研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方案》,更好发挥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决策、保障工作落实的作用。积极申报承担5项机关重点调研课题以及1项备选课题,从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创制性立法、地方立法法律责任、备案审查监督全覆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方面选题开展研究。

  二是充分发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立法研究基地的“外脑”支撑作用,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在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相关问题研究和新兴领域地方立法系统性研究已完成、正在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基础上,继续开展立法规划编制若干问题研究和社会治理领域地方立法研究,持续三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总体情况研究。通过这些课题研究,更好地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的制度机制。

  三是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就立法中碰到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寻找破解之道。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过程中,为做好法规三审表决的准备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赴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调研,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题听取抖音、网易等互联网企业的意见,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打磨,法规草案不断完善。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了三轮广泛征集项目意见建议,形成8个分领域专项报告,京沪两地地方性法规比较分析专题报告,以及本市法规总体情况报告;到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朝外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门头沟京西古道等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对立法的需求;经过广泛征集项目,充分沟通协调,分析研判筛选,提出了立法规划项目初步安排,项目涵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和绿色发展等重要方面。

  四是充分发挥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机制的优势,与天津、河北两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本届协同立法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实施的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调发展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总结上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协同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关于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等立法协同成果的基础上,对新一届的立法协同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聚焦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注重在互联互通、生态环保、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统筹安排协同立法项目。

  强化履职增效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立法法修改精神,起草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适应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固化立法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立法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系统研究了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确定了“增点位、强基础、求实效”的思路,在第一批10个点的基础上,研究再扩充10个点位,采取局级干部分组包干方式对候选单位实地调研,推动各单位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工作定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筹备召开工作推进会,充分利用20家联系点“接地气”的特点,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期待。做好新一届法治建设顾问遴选工作,为立法工作以及其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积极践行学思想、见行动的主题教育要求,提出要提振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积极主动、提前参与,力争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前面。在制定实施反恐法办法的过程中,提前深度参与,与市相关部门一起调研,共同起草和修改法规草案,针对无人机使用管理、轨道交通安检单位责任等内容提出重要立法意见。在制定供热采暖管理条例过程中,提前就供热经营备案改为许可制度、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各相关主体责任的划分以及涉及民生关切的最低室温、供热周期、报停缴纳基础热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外商投资条例过程中,积极参加市相关部门举行的座谈会,了解外商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与中欧商会、中美商会、中日商会等进行座谈,当面倾听外商投资企业的诉求。在制定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过程中,积极参加立法专班工作,共同围绕科创中心建设法的立法定位以及建设怎样的科创中心、怎样建设科创中心的体制机制、制度措施开展调研和起草。为做好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工作,积极参加立法调研,系统研究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的实践情况和难点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三是推动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开创新局的强大动力。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今年10月前要初步建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局面,与办公厅积极开展多方面调研,主动寻求破局办法。通过与市政务服务局座谈,明确了依托首都之窗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其他数据资源,开展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工作思路;目前,数据库建设已开始征求意见,预期10月前能够完成第一阶段各项任务。推动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不断向纵深发展,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将于今年在天津召开,届时将就未来五年的立法协同项目作出展望和初步安排,深化三地立法全方位全过程协同,打造更多协同立法精品。

  (作者系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办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fwhd/bjrdzz/2023n/d5q/ztjy05/202306/t20230606_3125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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