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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5月30日至31日,第四次黑龙江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大庆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总结近年来立法工作成绩,积极推进设区的市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和保障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立法任务,指导设区的市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设区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立法法,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工作导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不断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确保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

  会议要求,要把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立法工作实践,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编制好立法规划、实施好立法计划,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这一基本原则为前提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把备案审查这一法定职权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立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发挥立法工匠精神,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精品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6/1de6d9eaa8d84bb18f51c8f9c27cc2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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