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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政策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大企业“发榜” 中小企业“揭榜”

发布时间:2023-05-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记者从省工信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日前我省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要求》。

  “开展这项工作,旨在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那么,如何“发榜”“揭榜”及实现两者的精准匹配?

  首先是征集大企业需求。政策指出,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可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

  同时,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全省各地只要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均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

  在确定“揭榜”企业名单环节,由“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身处产业链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离不开上下游之间的合作与协同,而与大企业的合作还可以提高他们的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而大企业要切实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尤其是着眼于攻克‘卡脖子’技术,同样离不开中小企业,尤其是掌握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助力,因此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尤为重要。”省社科院副院长黄茂兴教授表示。

  据介绍,此项工作遵循的原则是“政府搭台、企业对接,加强协同、务求实效”,即通过组织开展“发榜”“揭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

  省工信厅上述负责人表示,此前,我省主要采取建立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对接会等形式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但依旧感觉缺乏有力“抓手”。“通过这项工作,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基于市场原则自愿进行合作,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将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推进融通创新工作合力。”

  此外,政策指出,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积极支持。

  黄茂兴认为,进一步出台细化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对于做好此项工作尤为重要。他建议,在“揭榜”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引导,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加强配套服务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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