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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代表团代表建议: 《关于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案由】为应对我国快速老龄化的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目前,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形式。就近获取所需社会化服务,已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现实选择。但目前我国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程度低,供给远远跟不上需求增长。

  【建议】为居家养老的上门医疗服务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医疗的医保体系。多措并举,扩大服务队伍供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居家养老医疗投入和政策的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定期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评估。

  【办理结果】(一)关于加强法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制定老年人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等。

  (二)关于医保政策。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家庭医生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等服务。

  (三)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以及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四)关于积极发挥信息化作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金民工程”,建设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分级分类开展相关服务。

  (五)关于完善协调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全国老龄办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全国老龄委统筹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支持性政策措施。

  (六)关于强化服务监管。2022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纳入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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