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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三个误区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地方各级人大作用越来越凸显。然而,社会上甚至于部分人大工作者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人大就是大牌子,空架子,摆摆样子、走走过场,是养老的“闲差”。造成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三个误区”的影响。

  一、角色误区。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以致于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党委导戏,人大评戏,政府唱戏,政协看戏”的不正常现象。这就远远背离了人大应当充当的角色。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如人大自身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人大各项职能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监督效果不明显;人大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参政议政能力还不够强,等等,但主要的原因是人大工作者自身的认识还有一定欠缺,认为人大是“二线”,到了人大等同于“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工作上产生了惰性,不愿作为、不敢担当。因此,要做好新时期下的人大工作,必须首先思想上要摆正,走出角色误区。要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和一个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它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决定了人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担当着主角的作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都要针对人大角色认识不清的问题,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家学说,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深化认识,从而在思想意识上彻底摒弃人大是“配角”、“顾问”的片面观念,树立人大“主角”地位观,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关系误区。

  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处理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一方面,要突出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双牌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每年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要点并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切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常委会的阶段性重要工作,拟作出的重大决议、决定,开展的审议活动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事先向县委报告,取得县委的原则同意后才决定或实施。凡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都会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统一思想,依照法定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增强党的领导和依法监督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理顺好与政府的关系。政府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从法律角度讲,二者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工作关系上讲,二者是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关系。通过人大依法实施监督,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服务人民,达到政府顺利开展工作的目的。人大在选准着力点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完成一些工作任务,组织和联系代表监督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包揽和取代政府的日常工作,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做到“决定不指挥,参与不包办,监督加支持,同唱一台戏”。

  三、“无为”误区。

  由于人大角色认识上的误区,社会上普遍觉得人大工作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工作空泛,可有可无。事实上,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其中设区市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还拥有地方立法权。一是加强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人大常委会都会根据党委的中心任务,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认真行使人大监督权,加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衔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凡应该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都要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审议,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把党委、政府的正确意图与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直接转化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凝聚民心,形成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党管干部是干部管理中的一条基本原则,但在干部管理上会听取和采纳党外人士对干部管理的意见,特别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的意见。对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的干部,人大依法任用;对那些政治思想败坏、工作能力一般的干部,人大依法罢免,使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四是科学立法引领社会发展。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行了全面部署。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不仅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解决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而且有利于实现地方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对其它法律法规暂时“顾不上、管不到、来不及规范”事项的有效补充和完善,有效适应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原文链接:http://www.hnrd.gov.cn/content/2021/06/01/9421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