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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到法院当调解员——化解烦心事 “调”出新天地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西华县人大代表驻法院调解监督室陶金华、张新芳、崔金力成功调解一起幼儿抚养纠纷案,女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15万元。彭世繁 摄

  河南日报记者 韩春光 通讯员 彭世繁

  近日,西华县人大代表驻法院调解监督室张新芳,为调解址坊镇一桩赡养案,多次到原告、被告家中,巧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兄弟3人老大、老三轮流赡养父母,老二支付赡养费的协议。

  当事人叶某感激地说:“张代表为俺调解,俺全家都满意。”如今在西华县,像张新芳这样走村串户、调解人民矛盾的人大代表比比皆是。

  源头治理:调解监督室应运而生

  “室”出有因。2019年6月,以省人大代表陶金华为主的县人大代表调研发现,法院人少案多,群众化解矛盾要排队,案件解决周期长,快则三五个月,慢则需要一到三年,把人拖得够受。

  化解矛盾成本高。民事案件律师费最低3000元,还要给法院交诉讼费;经济案件则按标的,按比例向律师和法院缴费,加上审理中交通、吃饭、住宿等,到案结时花费更多。

  案件的判决对社会是否有益,缺少必要监督。如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法院判决,尽管合法,有时却会丢掉亲情,加深隔阂,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于是,以陶金华为主的人大代表,出于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向县人大提议在县法院设立人大代表调解监督室,参与庭前民事调解,实施司法监督,解决群众矛盾调处难。

  提议立即得到县人大支持,县人大随即精选14位人大代表,组成调解监督室。

  机制保障:人大代表调解高效运营

  人大代表驻法院调解监督室成立后,每天固定两名代表值班,张新芳、陶金华作为专职调解员长期坐镇,让群众随时能找到代表;采取首问负责制,谁第一次接访谁牵头调解到底;履行案件跟踪制,代表对调解不成功进入审判的案件,跟踪监督,确保诉讼、审判、执行公平公正。

  对参与调解的人大代表给予奖励。将人大代表调解员纳入全县司法调解员指标,每月给予1500元补助;根据国家、省、市“调解成功的案件每件补贴50元至200元”的规定,每月及时足额兑现。

  补助、奖励的兑现,调动了人大代表调解矛盾的积极性。张新芳创出月调解矛盾纠纷26件的记录。人大代表们用热心、耐心、公心、责任心化解民事案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司法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5月,县法院审理李某伤害他人案,准备让李某包赔10万元,否则负刑事责任。陶金华认为,法院这样判案虽说合法,但不利于李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被告李某,住田口乡某村,父亲离婚后又再婚,李某从小靠爷奶抚养,长大娶妻生子。2020年李某与继母矛盾激化,导致他夫妻离婚。李某离婚后,离家到县城租房居住,常以酒消愁。李某醉酒躺地,邻居大哥把他搀起。李某酒后失常,一拳打在邻居鼻子上,经鉴定为轻伤。邻居向李某索要医疗费无果后,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包赔10万元。

  陶金华、张新芳到李某家中,开始其继母不同意救助李某,陶金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家和万事兴的道理,最后全家人同意凑钱赔偿对方,力争李某不判刑。

  陶金华得知,李某的妻子牛某离婚后带着3岁儿子在娘家住,就找到牛某,把李某酒后伤人、将要判刑的消息告诉她,希望牛某在精神上给李某安慰,牛某到拘留所看望了李某。陶金华看到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就向牛某提出,如果李某不判刑,能不能看在家庭、孩子的份上,与他复婚。牛某说,只要不判他刑,就与他复婚。

  随后,陶金华、张新芳又找受害邻居做工作,请他谅解李某。经调解,邻居写出谅解书,不再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只要求包赔损失3万元。陶金华联合14名人大代表给检察院、法院写信,要求对李某免于刑事责任,检察院、法院遂做出对李某免于刑事起诉的决定。

  之后,陶金华、张新芳把李某夫妻召集到法院调解,很快达成复婚协议,最终实现了家庭和睦。

  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亲人和睦

  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家庭矛盾,要想做到人人口服心服,确实不易。

  2021年10月,县法院把梁某父女互告疑难案件,交给人大代表调解监督室调解。案情是:老汉梁某住聂堆镇,女儿梁某花出嫁某村。为了方便赡养父母,又想在镇上做小生意,2015年年初,女儿与父亲商量,利用父亲宅基地建一处4间楼房,女儿负担建房费用,父女各住两间。父女双方同意,并在镇司法所签订协议。

  楼房建好,梁某花嫌建房花费多,提出让父亲拿10万元。梁某说:“我老了,没进钱门路,拿不出恁多钱”。从此,父女常为此生气,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此后梁某把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判决女儿从新建楼房搬出。梁某花也把父亲告上法院,要求判决父亲包赔她建房款53万元。县法院判决:新建楼房归梁某所有,梁某包赔女儿建房款53万元。梁某拿不出钱,遂向市、省法院申诉,双方都无法执行。官司从县法院打到市中院、省高院,6年无果。

  陶金华、张新芳、崔金力自费买礼品,来到梁某花家,陶金华给她讲子女应该赡养父母,讲“乌鸦反哺”“羔羊跪母”的故事,使梁某花受到教育。张新芳给梁某花算了建房账,指出父亲宅基地价值15万元,加上建房用他的9间原房料,父亲投资也有20万元,再说父亲将你养大花多少钱,父女情值多少钱?在人大代表劝说下,梁某花同意不再向父亲要钱。

  陶金华等人又找到梁某,讲家和万事兴、亲情重千金的道理,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没必要与子女争高低。梁某听后,同意与女儿和睦相处。

  随后,陶金华等人将梁某、梁某花约到法院,双方各自做自我批评,父女和解从此互不亏欠。当天中午,父女俩在县城吃了团圆饭。

  据统计,3年多来,调解监督室累计调解案件2168件,调解成功720件,收到锦旗66面、感谢信50多封。为此,省人大给予充分肯定,称其为“西华版的枫桥经验”。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02-14/153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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