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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严金海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以及2023年重点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要始终以“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共同富裕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水平。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保稳定、强发展、促和谐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好中求快,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而努力奋斗!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西藏自治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23年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西藏自治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3年本级预算。

  

  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桑江村主任受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高度评价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发扬斗争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为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关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索达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夏克勤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jyjd/4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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