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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强化“三个定位”建设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12-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12月29日,《法治日报》发布《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对云南省强化“三个定位”建设法治保障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全文如下:

  

  

  

  云南省

  强化“三个定位”建设法治保障

  云南省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围绕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慎立、善修、适时废止”原则,先后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3件,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单行条例68件,修改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32件,废止单行条例5件,以立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深入开展,赓续民族团结精神血脉,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制定边境管理条例、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坚持“五级书记抓边防”,全面落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依法保障边疆巩固安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最严密法治引领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有力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98%以上。采取“决定+条例”模式,与贵州、四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创新推进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工作。出台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络。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建成“环境公益诉讼林”,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机制,判令“补植复绿”4144.9亩,补放鱼苗222万尾,收缴生态赔偿金3186.4万元,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以精细化法治护航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以制定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为核心,建立健全沿边开放一揽子配套制度机制,近年来共形成276项制度创新成果,“边境地区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成立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在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家和地区设立15家境外分支机构。搭建南亚东南亚国家检察机关人员培训平台,先后分6个批次培训越南、老挝、马尔代夫等国家检察机关人员115名。在边境一类口岸设立14个国门诉讼服务站,打造120个国门司法所、128个边境派出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为与周边国家深化政策沟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2/fazhixuanchuan_1229/2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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