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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职能优势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2-12-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使命担当,将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履职各环节,以生动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统筹谋划体现“人大站位”

  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原则方向

  发挥好党的领导“主心骨”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示范作用,围绕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做好统筹谋划,确立思路目标和工作要点,保障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向、与人民同心。

  发挥好人大制度“主渠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原则,健全地方人大的立法制度、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作出决定决议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最大共识。

  发挥好人大代表“主力军”作用。要规范代表选举方法程序,保障选民民主权利,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系统化开展代表培训,组织好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养、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深化代表履职活动,积极探索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抓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开展。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建立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参会列席制度、议案建议办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建立代表履职情况档案,激发人大代表履职动能。

  

  

  落小落实彰显“人大担当”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载体

  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民意渠道。近年来,邵阳市明确“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挂牌、有工作制度、有负责人员、有工作档案、有网络平台、有经费保障”“六有”要求,按网格全覆盖原则建设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人大机关干部联点,五级人大代表就近进站,依托各站点深入开展学习交流、走访群众、调研视察、民情恳谈、议事解难、述职评议等活动,打造“接待选民—收集民意—转交办理—回复评价”的“为民发声”工作闭环。建好线上履职平台。充分发挥邵阳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阵地作用,推进邵阳人大APP建设,设立代表议案建议平台、人大代表及公众互动平台,开通便民服务、在线留言通道,加强网上信访,开展网络问政。全面实施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推进代表微建议网上提、督、办,打造“实体+网上+掌上”的立体平台体系,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加强民主立法,保障人民权益。民主与法治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要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方面积极作为,依法保障人民政治权利。健全民主立法机制。建立立法听证、立法协商、重大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制度,以制度和地方性法规明确民主立法工作要求、方式方法、标准流程,为法规立项、起草、修改、审议等各环节听取吸纳民意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民主立法理念。始终坚持立法为民,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

  抓实人大监督,回应民众关切。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找准监督重点,在谋划监督议题时,将民生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重点安排,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生态环境等热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创新监督形式,在用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法中明确的监督形式外,大胆探索监督新形式,采用“人大代表面对面”“专题听证会”“专题询问”“群众评议”“公开承办”等方式,拓展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渠道和途径,强化监督“刚性约束”。注重监督实效,做好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关专家参与常委会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收集归纳提炼,融入审议意见,实行清单管理,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持续跟踪问效,以推动问题解决检验人大监督的“成色”。

  

  

  决策行权传递“人大温度”

  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效果

  深化调查研究,贯彻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履职行权的“第一程序”,倾听民声民意、汇聚民智民力,走好群众路线。在全市人大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走访、大宣讲、大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蹲点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解剖麻雀”。健全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制度化、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促进常委会、代表、选民之间的联系更加有序有效。广泛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数据统计、定量分析等方法获取全面真实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对错综复杂的、琐碎细微的社会民意进行归纳分析研判,找出最大公约数,抓住破题关键点,形成议案建议、研究报告,融入决定决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方法、长效机制、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

  科学民主决策,体现人民意志。营造民主求实的议事氛围,站在人民立场,开展议事决策。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公示、调研、座谈、听证、评估、专家咨询、讨论分析、绩效评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求全面准确把握群众的诉求,科学民主决策。要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理顺民意整理、提炼、转交及情况反馈的工作程序,通过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审议发言和提建议等方式,保证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和引导公民参与常委会有关议题和代表调研课题的讨论,弥补会内审议的不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代表提名选举,政策法规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均要经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公开公示,接受人民监督,让每一项政策决策汇集民智、体现民意。

  办好民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抓实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在县市区和乡镇全面推动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运行机制,凸显民意精选项目,规范运作推动实施,强化监督增进实效,做到项目来自民声、主题紧扣民生、推动依靠民力,结果赢得民心。加强议案建议决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听取情况汇报,深入一线调查,了解落实情况,提升办理实际效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每年精选一批涉及面广、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落实不及预期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措施方式,持续跟踪问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61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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