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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受寇昉院长委托,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指示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双向、全面保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2017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1765件。

  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注意区分情况,体现“宽容但不纵容”政策精神,判处未成年罪犯1040人,非监禁刑适用率21.2%;对个别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未成年人,严控从轻幅度,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五少女校园欺凌案”入选最高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秉持“零容忍”态度,审结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48件,判处罪犯1470人。审结贾某某故意杀人案、职业教师邹某某利用家教时间性侵未成年女生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对50余名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对严重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重刑率达16.5%,彰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的鲜明立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各类民事案件,以及受教育权、社会保障给付等行政案件18760件。依法审结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案、首例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案,以及“软色情漫画充值案”、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打赏等新类型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女童绑树视频案”入选“2020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明确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价值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在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生活、学习营造健康清朗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特色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健全的特点,健全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机制,在审判中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被首都综治委“1+6+X”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吸纳。在抚养、探望等家事案件中,首创社会调查观护“四个一”工作制度,形成法院、团委、社工组织“三联动”工作模式。全市法院已开展社会调查观护243件次,服判息诉率比普通民事案件高15个百分点,300多个孩子从中受益。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模式已被引入“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被列为市未成年人保护和市青年工作的重点实事项目,并在全国法院做经验介绍。在全国法院首创“亲职教育制度”,有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全市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探索发布“家庭教育令”,建立全国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打造“1+X”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全市法院已在1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215名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97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推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创新未成年人审判“首审责任制”,由首审法官负责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管理模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获评“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首创“周末法庭”“课堂式庭审”、亲子协调员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出庭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知情权和意见表达权。创新“融合式审判”工作模式,在立案、执行环节组建未成年人办案团队,打通未成年人案件立审执通道,广泛联合教育、民政、妇联、公安、检察等多部门,全流程、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审判理念、审判组织、审判模式、审判和社会治理“四融合”。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建设,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推进审判组织专门化。为全市17家基层法院授予“少年法庭”“少年家事庭”牌子,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授牌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互联网少年法庭,打造“首互未来”品牌,通过互联互动互助,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定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及统一归口管理,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相互促进。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少年法庭人员力量,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现共有干警185人,其中员额法官75人。2017年以来,少年法庭累计有21个集体、42名个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82项;50余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和最高法院、全国妇联等发布的典型案例。

  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构建少年司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帮扶救助机制。联合公、检、司及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创设未成年人救助及心理干预等救助项目,打造综合性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2017年以来,累计对未成年犯开展回访帮教2000余次,40余人考上大学或中专技校,于某某抢劫案因帮教成果突出,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综合治理。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幼儿园监督管理,校园安全保卫,教师资质审查,网吧、酒吧等接纳未成年人、互联网监管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53份,立足未成年人审判,积极惩恶扬善、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治理;某网络公司根据法院司法建议两次优化未成年人身份识别、主播监管等机制,某网络漫画平台根据法院司法建议删除了全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院司法建议,开展“饭圈”文化治理,引导社会价值、传递法治正能量。加强法治宣教。全市395名法官、法官助理受聘担任441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学校提供“定制式”“菜单式”法治教育服务计划,帮助孩子们从小就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主动与教委等部门协作,通报辖区未成年人案件情况,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我市虽已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领导工作机制和组织形式全覆盖,但有的法院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整合院内各部门职能,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推动少年法庭实质化运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的要求,在部分法院尚未实现。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特别诉讼程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特色审判工作机制,尚需固化经验,进一步总结推广,与之相配套的少年审判考核评价制度亟待建立健全。

  二是未成年人审判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广大未成年人身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的时代,开始出现未成年人参与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类型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增多且出现“隔空猥亵”、借助网络社交软件线下实施性侵害等新手段;同时,未成年人涉网络侵权、充值打赏等案件多发,集中反映了网络沉迷、网络大额消费、网络言论失范、网络欺凌、隐私和个人信息受侵害等未成年人网上生活的共性问题。如何确保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司法政策,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精准落实到案件审判中去,需要深入研究。

  三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全市法院依托首都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特色工作,有效保障了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首都少年司法事业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但实践表明,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方力量仍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专业化程度不一、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难以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特点、违法犯罪原因的新变化,直接影响特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仍需加强,特别是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

  四是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审判人员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原则把握不够到位,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研究不够深入,不能很好应对审判工作出现的新变化;有的审判人员长期单一从事刑事、民事或行政审判,业务能力不够全面,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刑民行交叉案件的专业素质有待增强;有的审判人员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够熟悉,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统筹处理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的能力相对不足,矛盾化解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审判人员习惯就案办案,统筹推进审判工作与延伸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未成年人审判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增强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审判质效。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治权威,立足审判职能明确规则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态势、规律的分析研判,为促进相关司法解释、政策的出台提供实证支撑。注重涉少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积累,通过发布参阅案例、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制定业务指导文件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

  三是切实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首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机制。全面总结经验,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推动各项涉未成年人审判特色机制在全市范围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完善少年审判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少年法庭工作模式。在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在抚养、教育、监护等案件中,探索创新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和特色工作机制;对于暂不宜直接受理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的少年法庭,探索在行政审判庭指定专门合议庭、审判团队或者法官审理相关案件,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强化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指导作用,推动提升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深化协调联动,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坚持系统思维,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的新做法,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这项品牌工作,建好法院系统法治副校长队伍,会同有关单位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吸纳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加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深度分析,破解少年审判折射的社会问题,提升治理成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引导互联网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进一步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五是切实配齐建强少年法庭队伍,夯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少年审判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专业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多学科培训、跨部门业务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理论运用、群众工作、释法说理等专业化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少年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健全人才梯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两法”要求,在员额法官轮岗的情况下,确保少年法庭人员数量,传承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在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综合治理等方面锤炼队伍,切实保障少年审判和延伸工作深入开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建议,在人大监督下不断提高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监督,也是支持、鞭策和鼓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一项讲情怀、有温度的司法事业。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bg/202209/t20220925_2822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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