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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人大工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生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论述,推动塔城地区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升代表履职能力。12月1日,塔城地区人工工委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培训视频会议。

  地区人大工委分管领导、部分工委委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机关干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共500余人参加培训。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玛依努尔·加汗同志参加并主持会议。

  

  

  

  培训会邀请塔城地委党校张弦老师讲授《监督法》,培训围绕“监督法的制定历程及重大意义、准确理解监督法的基本内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三个方面开展,并对监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人大工作者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地区人大工委要求,地区各级人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拓展和深化人大监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人大力量。(塔城地区人大工委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2564/zsx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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