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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韩毅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90号

  主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韩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投入标准”的建议

  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级部门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工作作出不懈努力。一是创新多元化投入支持。省级财政收支较为突出的情况下,仍大力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9〕222号),明确全省农田建设补助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合计按1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极大减轻市县财政支出压力。2021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2022年)》,在20个县开展整县推进试点,要求按新建亩均投入3500元以上、改造提升2000元以上的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整合烟田资金、土地出让收益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融资贷款资金的集中投入,提高投入标准,建成“地平整、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宜机化”的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真正实现“藏粮于地”。二是加大债券基金支持。2021年,经各地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级财政共安排新增专项债券8.07亿元,支持9个高标准农田和旱改水项目建设。2022年,省级财政出资45亿元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各地可积极争取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是涉农资金整合支持。支持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农田建设、烟田建设、水利建设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非脱贫县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到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下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总结推广20个试点县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更多高质量的高标准农田,推动全省农田建设提档升级。

  二、关于“落实管护资金”的建议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合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21年12月3日印发了《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黔农发〔2021〕81号),要求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进行工程管护,管护主体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各县应根据项目工程管护需要合理安排年度管护经费,每年可从下达到县的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提取2‰进行补助。同时,要求各地要落实部级关于保障建后管护支出的规定,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管护资金保障。

  下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及时移交新建农田基础设施,逐个项目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严格落实省级补助资金2‰管护经费要求,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同时,督促各地落实好管护责任和义务,按规定使用管护经费并认真开展管护工作,引导多元化投入资金保障管护资金,保证项目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三、关于“确保资金到位”的建议

  2020年9月,财政部下达《关于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69号),要求省财政根据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灾毁农田修复任务调整情况,将已下达的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整用于灾毁农田修复。省级出台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部分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用于灾毁农田修复补助的通知》(黔财农〔2020〕237号)要求,按亩均补助1200元的标准,修复我省灾毁农田面积37.5万亩。播州区调减2020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补助资金684.39万元至红花岗区。我们积极对接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尚未单独安排灾毁农田修复补助资金,也未因为灾毁而调减我省年度建设任务。

  下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监管、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保证项目的有序推进。由于灾毁农田修复任务造成的资金缺口的县,可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予以解决资金问题,一是使用每年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结余资金,二是对于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三是鼓励各地采取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四、关于“提升补齐短板”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大局,是落实“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重要举措。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多元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2019-2021年,我省向上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5亿元,省级财政共计配套近27亿元,共计建成661万亩,任务规模逐年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同时,除每年安排我省的新建任务外,从2023年开始国家启动农田改造提升,规划到2025年安排我省共161万亩,到2030年累计408万亩。

  下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完成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60万亩的任务。待启动农田改造提升工作后省级将根据国家的任务安排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文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向播州等产粮大县倾斜,助推粮食稳产高产、农业高质高效。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60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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