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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地方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这“十一个坚持”,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髓要义,把握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将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把牢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好党的领导各项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内在逻辑关系,一体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党的创新理论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人大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充分把握地方性法规补充性、特色性、先行性功能特点,使地方立法紧跟党中央新部署、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老百姓新关切。要坚持务实管用的立法原则,紧扣改革发展重点领域,谋当谋之事、立当立之法,注重“小快灵”立法、精细化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立法的制度设计与实际情况有效对接,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全省各级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好用实,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司法机关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省各级人大要发挥独特优势,把依法履职与开展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依法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加强对新制定出台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法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普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代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把普法宣传作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站在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上,我们将以新思想为科学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江苏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职行权、担当作为,为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作出人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sy/xwzxpl/202105/t20210508_5298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