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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现场直击⑪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制在全省全面推广实行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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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凯接受询问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高利国/文 贺志泉/图)9月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凯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田土城的询问。

  “近年来省检察机关在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制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成绩显著。请问,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对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什么安排?”田土城委员进行了提问。

  据悉,省检察院近年来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与省高院联合实施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历时已久的环境保护与治理难题。

  “建立的‘河长+检察长’制,在助力解决黄河‘四乱’、保护南水北调‘一渠碧水永续北送’和妨碍河道行洪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被省委作为重大改革事项在全省全面推广实行,被写入最高检和河南省‘十四五’规划。”田凯说。

  谈到下一步工作,田凯说,将聚焦突出问题办案,通过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破解环境保护“老大难”问题;深化协作配合,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黄委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注重社会治理,结合检察办案中发现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精准向党委、人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同具有环境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及相关行政机关骨干人才交流机制,在实践中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2/09-29/147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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