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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楼阳生出席

发布时间:2020-02-19 作者: 来源:

     图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场。山西日报史晓波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山西日报 李联军摄    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说明。省领导楼阳生、林武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岳普煜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罗清宇、吕岩松、卫小春、李正印、陈振亮、赵建平、张明星、赵向东、冯云龙、王珍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548人,出席516人,缺席3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郭迎光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为我省转型综改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郭迎光说,一年来我们坚决扛起以法治方式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把转型综改立法作为重中之重,明确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若干改革领域法规相配套的“1+X”转型综改立法思路,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打包修改与该规定不适应的4件法规;审议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修订行政执法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三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等立法调研,转型综改立法取得重要突破。中央媒体对我省立法精准服务改革进行了集中报道。坚持把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作为历史责任,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出台全国省级首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加强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立法,高等教育法实施办法由修正改为修订,制定修改志愿服务、消防等条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聚力服务大局。法律明确每年听取审议的计划、预决算、审计、环保等报告,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聚焦转型发展、民生改善,听取审议“放管服效”改革报告并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能源革命、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公益诉讼、脱贫攻坚等报告。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紧盯法律责任落实,开展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旅游、老年人权益保障、科学技术普及4个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检查是“一抓三年”的第二年,其余三项采取联合的方式进行,既保证了监督实效,又减轻了有关部门和基层的负担。完成全国人大委托的3项执法检查。

  郭迎光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从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高度认识和改进代表工作,分3期在南开大学组织专业知识学习班,推动实现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深化“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发放通讯交通补贴,提高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扎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27件议案全部完成审议,992件建议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开通“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9件建议省政府领导同志直接办理。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号召全省人大代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广大省人大代表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依法履职中担当尽责,为常委会依法履职作出了重要贡献。

  郭迎光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在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上水平。理论武装要更加注重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聚焦转型综改持续发力,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标准化等条例,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加上已经出台的开发区条例等法规,基本形成“1+X”转型综改法规制度框架。加大保护性立法力度,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条例一起,构建起以环保条例为统领,立体管控生态环境的法治网。就加快吕梁山区生态修复保护、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作出决定。把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小切口”立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促进条例、家庭暴力处置办法等法规。同时,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拓展深度、增强实效。首先听取审议转型综改情况报告,推动全社会共同唱响将转型综改进行到底的主旋律;听取审议“一个战场”打赢“两场战役”、科技创新、刑事审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报告。执法检查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检查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促进条例出台后即着手检查,继续检查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委托的执法检查,纳入年度监督计划,一并检查我省配套法规。为了使更多的法规活起来、落下去,探索开展委托检查和部门自查,深化执法调研,多措并举推动法律法规牙齿有力“咬合”。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持续引深“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围绕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完善相关机制。继续围绕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加强代表培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连同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建议提出和处理办法两件法规一并提请明年的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代表工作的三件法规,保证代表权利,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做好各项工作,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作关于《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说明。他指出,我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已经取得的成果,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巩固;营商环境本身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作为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点项目,就是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

  条例草案共7章59条,紧紧围绕优化政府审批、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完善法治保障等内容,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力求突出山西特色、解决山西问题。草案特别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作出原则性规定,突出了我省优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对数字政府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和“一城墙”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骆惠宁辞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