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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张军介绍,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上升6.4%。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

  据介绍,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今年1月至9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6.6%、57.6%,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8个、32.4个百分点。同时,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

  据介绍,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3个百分点。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1065件,法院已改判486件。

  “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张军表示,深化治理、源头预防,是最实最有效的保护。针对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协同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纳为法律规定。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制发5.7万余份。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长全覆盖。(张 璁)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10/2853e9c7271848d5a112492c61b2be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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