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1年10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在庆祝建党百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节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进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时隔近一年,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如何?是怎样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的?6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率调研组赴黔南州开展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多措并举 全面融入人大工作实践
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黔南州委高度重视,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和2022年2月24日,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建议的汇报,全面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全州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在此期间,黔南人大坚持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统揽地方人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并圆满完成全州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积极谋划开展新一届人大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黔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围绕“开新局、走前列、作贡献”,建设“五个新黔南”贡献人大力量。
州人大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在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黔南实践。2022年3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时,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研究,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路径研究》已经纳入州委2022年重大调研课题。同时,积极将该课题申报省委2022年重大课题调研项目,经现场答辩目前进入候选阶段。
“黔南州各级各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的重大意义,全面、系统、深入抓好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提高了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工作成效值得肯定。”王忠在调研中指出,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各级人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把人大的一切工作同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守正创新 推进立法工作聚力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黔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立足州情,紧紧围绕黔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与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加强立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民族立法的引领、推动和法制保障作用。制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自治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程序,制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的广泛性和群众参与度,制定《黔南州立法协商制度》,加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制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暂行办法》,拓宽民族地方法规草案起草渠道,制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后评估办法(试行)》,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州人大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执法检查办法、代表培训办法、人大“双联”制度规定、代表列席常委会办法、专题询问办法、代表知情知政制度、代表履职积分评价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积极探索人大监督“1+N+22”监督模式,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拓展路径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不仅关系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质量,还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有效行使,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由此,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黔南州人大修订完善代表视察办法、代表述职试行办法、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代表联络站(室)工作办法(暂行)、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加强代表管理,规范人大代表履职行为,打造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同时,州、县(市)两级建成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13个,实现全覆盖。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室)422个(其中:代表联络站138个、代表联络室259个、代表工作室20个、行业专业代表联络站5个),实现乡镇覆盖,部分延伸到村、社区。同时,利用建设全州智慧人大“1+12”信息平台,以智能化驱动平台结构重塑,联系方式重组,活动流程再造,实现代表履职可监督、可管理,可跟踪、可督导,可统计、可评价的立体化、数字化服务平台,有效拓宽了联系代表渠道,有效保障了 8944名州内五级人大代表的高效履职。
今年,州、县(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组织广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新国发2号文件等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四新”“四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决策部署,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切实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健全重点建议由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领导线下领衔督办和一般建议意见线上交办机制,切实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以及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协调分办、精准交办、跟踪督办有机统一,确保每件建议及时有效办理。(作者: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8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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