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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2号)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21年1月28日任命:

  侯希民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莉莉(女,回族)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

  谢萍(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振会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晓华(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山莹(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念虎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于军波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永起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职务;

  谢萍(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孙冠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孟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马莉莉(女,回族)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中山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婧(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振会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于军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华(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贾新芳(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雪(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吕仲亚、邱建坡、王磊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晓杰(女)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7/202101/3737787f-c642-42c6-bf82-7bb8e415fbd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