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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3号)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21年1月28日决定任命:

  宋文娟(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晓东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批准:

  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勍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文娟(女)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万云辞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晓东辞去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钦杰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鲍峰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勍、贾富彬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开战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庄茜(女)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7/202101/2e36971f-514f-483b-9cc7-12c938e60fc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