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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jyjd/202208/t20220826_855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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