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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jyjd/202208/t20220826_855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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