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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人大:创新三“问”机制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2-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烟台市芝罘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不断丰富和探索监督新形式,建立监督三“问”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性、长效性、精准度。

  审议意见“双月督问”,提高监督实效性

  人大监督的效果最终体现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芝罘区人大常委会创建审议意见“双月督问”工作机制,抓好三个环节着力跟进审议意见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后,明确一名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与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专题调查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两个月后,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督查情况报告,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随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议、评议,形成审议意见“交办—督查—审议—评议”监督闭环,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双月督问”机制作为常态化监督的重要途径,实现了“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过程的监督全覆盖,审议意见办理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重点工作“一年三问”,增强监督长效性

  在全区重点工作年初启动、年中推进、年末落实三个关键阶段,实施“年初问措施、年中问进展、年末问成效”全过程监督,填补非会议期间人大监督空白,保证监督工作的长效性。

  年初问措施,即在第一季度围绕对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和事项,询问推进措施和工作打算。年中问进展,即在第三季度深入相关单位和项目现场,实地询问工作推进效果,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按计划持续推进工作。年末问成效,即第四季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会议询问、现场察看等方式,听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询问回答,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询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积极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第二年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专题询问方式持续跟踪问效,实现监督闭环。

  难点工作“专题询问”,提高监督精准度

  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专题询问组织形式,实施议题选择、调查原貌展示、现场当面问答、督办落实的“四阶推进法”。

  常委会选择1—2项全区重点工作作为专题询问题目,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深入现场等方式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从中选择各方面反映集中、亟需推动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重点。

  在专题询问现场,播放调查视频短片,针对视频反映出的问题,现场提问、现场作答,应询人答复询问实事求是、真诚坦率,不回避不推诿,询问结束立即对应询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专题询问后,认真总结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在专题询问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送交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定期整改落实,并在一定期限内将改进措施、取得成效等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责编:王晶 丛萍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8/202208/3731ab7e-5f52-45d5-b46c-c5920f7bc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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