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再出发:助力绘就绿色发展新画卷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正从蓝图变为现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长远擘画、统揽全局,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打响声势浩大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提供法治助力。
在连续四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部专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3月至6月,检查组兵分四路,赴7个省(自治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再次通过全面了解、突出重点、对照法律逐条逐项检查,进一步督促根治解决环保领域的疑难顽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地。
从连续五年持之以恒对特定领域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到栗战书委员长每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再到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为打赢治污攻坚战“特事特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向污染宣战,决心之大、力度之强、举措之实、成效之好前所未有。
对于本次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将其定位为“是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他指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落实环保法,实际上也就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坚持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8月底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记者从执法检查组了解到,环保法修订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图/视觉中国
依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走好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今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推进“双碳”工作、实现“双碳”目标,关键一点是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2014年新修订的环保法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对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规定,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国务院出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各地多措并举,积极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开启一轮一轮的探索实践,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节,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让美丽家园更加具体可感可触。
山西加快推动煤炭、电力、焦化、钢铁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转型,煤炭先进产能占比突破75%。
江苏从产业结构上发力,出台《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7万多家,率先成立规模100亿元的碳达峰碳中和省级投资基金,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金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共同成就了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果:2021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12年下降26.2%,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50.3%。曾经“雾霾围城”“污水横流”的景象已经大为改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规模效应初具,开始攀上国际产业链分工上游……这些,都让中国以更加绿色、矫健的姿态闯出转型发展新境界。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
清波粼粼,榕树滴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福州市仓山区流花溪串珠公园,许多市民在此散步休闲,“推窗见绿、出门见园、行路见荫”已成为他们如今的生活常态。
参加此次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代表卢玉胜家就住在附近,他还记得曾经的流花溪水体黑臭、岸边垃圾遍布,人们避而远之。
福建水系众多、河网密布,面临严峻复杂的水域整治环境。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福建率先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党政主官“双河长”制度,开展系统化督导考评机制等创新实践。目前,福建已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内河治理的福建实践,是近些年来全国上下依法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环保法关于污染防治规定的一个缩影。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落实法律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依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蓝天白云渐成常态。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汇报,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实施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至2021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4.4个百分点、达到87.5%。群众们感慨道,以往难得一见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已经成为百姓“日常品”,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清水绿岸越来越多。各地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推动重点流域、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2016年至2021年,我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7.1个百分点、达到84.9%。“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生态画卷在中华大地尽情舒展。
土壤更加洁净安全。农业农村部的报告显示,各地区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净土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是一个很好契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法针对废气、废水、废渣、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等不同污染物的防治规定了具体措施。人大监督将推动各方面形成合力,依法、科学、精准治污,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依法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我国在生态方面的历史欠账还比较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也比较多,生态文明建设仍处在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生态保护修复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应对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环保法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等重要制度,规定了制定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防治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现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具体措施。
落实法律规定,2020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囊括了山水林田湖草以及海洋等全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我国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大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效果显现。
宁夏贺兰山被宁夏人尊称为“父亲山”,但是因为富藏煤炭、硅石等资源,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大规模的矿山开采让山体满目疮痍。2017年5月,宁夏打响“贺兰山生态治理战役”,依法对保护区内全部169处人类活动点位、保护区外围45处整治点位进行治理,关闭退出煤矿28家,恢复干旱山地自然生态系统。如今废弃矿山重新披上了绿装,巍峨山脉重现生机。
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推进。实施京津风沙源区、黄土高原、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我国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让环保效益大家共享,治理成本一起承担。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积极主动落实法律规定,福建率先建立全流域补偿机制,皖浙新安江、桂粤九洲江等18个省份13个流域建立跨省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各地深入探索实践生态保护补偿,助力美好生态变成经济要素。
压紧压实政府法定职责 坚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根本上要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查阅环保法的条文,可以体会到这是一部长出“钢牙利齿”的法律——有关国务院及其部门的职责约40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约38项,涉及生态环境、财政、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等,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算清楚环保账、经济账和政治账,真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让环保压力层层传递,用坚定的贯彻执行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从此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密集出台,重塑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
各地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普遍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今年4月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是自2016年起,国务院连续第七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环保报告,落实环保法规定。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真实施环境报告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江西省政府每年在省人代会上进行报告,全省100个县(市、区)均已落实报告制度;浙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云南将环境报告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国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生态环保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安排逐渐增加,累计达20272亿元,不少地方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此外,通过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不懈,以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进美丽中国铺展更加壮美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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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208/ac2b07cff3824b3a96970cae2678cb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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