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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君带队赴黑龙江省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7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黑龙江省就《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浙江省电力条例》立法、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和设区市立法审查指导等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哈尔滨召开座谈会,了解黑龙江省人大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情况,并进行交流座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出席座谈会,黑龙江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赵光君指出,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黑龙江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大局,强化履职担当,创新立法机制,展现“一线作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适应振兴发展需求、体现龙江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里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特别是黑龙江省人大在全国较早出台《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辅警的义务和职责、权利和保障、监督和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许多契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定。同时,出台《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在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方面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在全省占比已经达到44.1%。黑龙江的立法经验将给浙江做好相关立法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借鉴。

  赵光君强调,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在共同富裕上为全国先行探路的重大历史使命,要求浙江加快制度机制方面的探索,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体制机制和经验做法,为全国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样本。今年6月召开的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并明确提出推动地方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法规规章体系的明确要求。这些都对做好新时代浙江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更艰巨的任务,也需要我们及时向兄弟省份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学习黑龙江省人大在辅警立法、电力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紧扣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做好《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和《浙江省电力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学习黑龙江省人大在立法体制机制创新、设区市立法审查指导方面的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李显刚指出,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央重要决策和省委中心工作,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立法职能,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数字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创制性立法,着力推进1+N的共同富裕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不断完善立法格局,创新立法机制,推进立法数字化改革,许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黑龙江省人大学习。这次赵光君副主任带队来黑龙江调研,既是一次工作交流活动,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期待两省人大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互动,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完善发展。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赴伊春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同江市公安局、建三江七星农场等地进行考察调研。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恒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tpxw/202207/t20220725_9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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