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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安机关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新闻发言人,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士渠介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2018年1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从8个方面提出38项具体工作措施。区公安厅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引领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区公安厅历时四年推动《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区公安厅牵头推动《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出台,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的修订也已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区公安厅出台《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用语指引》《西藏公安机关警情处置规定》等制度,逐步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全部执法过程。

  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各级公安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进一步细化受立案工作流程、明确受立案证据标准,均制定出台了受立案改革工作规定,积极推动“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落地见效。目前,全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均已成立案管中心。

  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区公安机关结合公安大数据建设,积极推动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

  全面加强执法质量考评。为强化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区公安厅制定《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文件,指导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考评力度,通过实时考评、阶段考评、定期考评、年终考评等方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相继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执法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执法问题。《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被公安部法制局评选为全国优秀执法制度。

  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改造。各市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西藏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功能区设置基本规范》《西藏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功能室设置基本规范》《西藏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和使用规定》,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已建执法办案场所375个。

  稳步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建设。区公安厅制定《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全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也对应出台细化管理制度,让涉案财物和证据来源去向更明晰、管理存放更有序,有效防止了丢失、毁损以及物账不符等问题发生。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建立起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共建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139个。

  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次仁旺拉回答了记者提问。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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