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河南日讯(记者 逯彦萃)7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印发了《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郑州、安阳、新乡、鹤壁、周口、信阳6个省辖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人身保险保费为一年0.18元,赔偿限额为10万元。
为何此时出台《指导意见》?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多发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财政压力不小。为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防火墙”“避风港”作用,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按照《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要求,省政府决定在郑州、安阳、新乡、鹤壁、周口、信阳6个省辖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保费怎么缴?《指导意见》明确,人身死亡(失踪)保险保费为0.18元/人/年,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次事故每个县(市、区)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住房倒损保险保费为郑州8.82元/户、安阳7.22元/户、新乡14.12元/户、鹤壁11.55元/户、周口7.22元/户、信阳7.22元/户。以上6个省辖市居民的房屋,因自然灾害等成为危房后,将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钢筋混凝土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3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600元;砖木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2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500元;其他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1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400元。每次事故每间房屋赔偿限额为6000元,每户赔偿限额为5万元。
保险理赔咋申请?如果因暴雨、洪涝,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库溃坝、内涝(含客水)等次生灾害,造成人身死亡(失踪)或住房倒损的,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进行赔付。由受灾县(市、区)提出理赔申请,经共保体首席承保人确认后,启动理赔程序。查勘定损之后,要切实做到定损结果确认到人(户)。
据了解,该险种因为公益性强,将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2/07-05/144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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