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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法治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法治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天空湛蓝清新,山川林木葱郁,河湖碧水常清,大地遍染绿色……大美中华,满目秀丽,处处可见天蓝、地绿、水美、山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尽情舒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法治作用不可替代。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日益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环境法治各方面,环保守法成为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依法治污、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中之重,紧扣法律开展执法检查,连续5年检查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和相关决定实施情况,栗战书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实地检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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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李洪兴

  保卫蓝天,天空湛蓝清新
6月的大部分日子,北京的天空晴朗湛蓝,万里无云。行走在蓝天下,尽情感受都市气息,顿时觉得视野开阔,心旷神怡。
2021年,北京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88天,较2013年增加了112个蓝天。“北京蓝”逐渐成为常态,得益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这次修订充实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十条”相关内容,特别是增加和完善了党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和法律制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从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可以看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修订后的法律尤其是一些重点修订内容,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为了强化联防联控,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时专门增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一章,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法律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机制,建成多个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目前,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半月开展一次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信息保障。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控车减煤,特别是提高油品和燃煤治理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专门规定加强民用散煤管理,禁止销售不达标散煤,还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这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强化防治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超过7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0多万户,工业、市场、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得到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时完善源头治理规定,增加了环境信息公开、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监督等制度,多个条款对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出明确要求。落实法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公开各类标准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等信息,督促企业向社会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情况,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指示要求,推动实现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守护碧水,清波绿岸常在
夏日的成都,微风拂过摸底河,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堤岸两边花木葱茏,景色怡人。晨光里人们在跑步、健身,尽享水清河畅的生态之美。
近年来,全国各地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推动水体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主要江河、湖泊、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增加了关于实行河长制的规定,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为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恶化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从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可以看到,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维护公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强化了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责任。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各地各部门对依法防治水污染都很重视,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专题研究、或动员部署、或作出批示,指导、组织、依法推动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国务院落实法律要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压实部门责任,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了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实施方案,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各地探索形成了一些依法治水的典型经验。浙江省坚持规划引领、法治先行,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实施“五水共治”。福建省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依法实行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管理。
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规定建立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全国31个省(区、市)依法建立了河(湖)长制,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120多万名,逐步压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各地依法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法规制度体系,提前完成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
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保护饮用水源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落实法律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中央和地方投入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广大农村地区共1.73亿人受益。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水污染防治法得到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打好碧水保卫战,促进了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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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李洪兴

  保护净土,沃野千里如画
风吹麦浪,金穗飘香,眼下全国多个小麦主产省份正值“三夏”大忙时节,沃野千里麦收忙,一派丰收景象。
土生万物,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障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
从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可以看到,法律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立足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了土壤污染加重趋势。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规定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了污染者、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政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加快部署和落实工作任务。相关部门依法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鼓励和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税收、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鼓励各方面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法律实施不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方的事,而是包括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污染土壤的行为,均有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的权利。法律实施以来,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依法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主体意识逐步增强;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督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法律对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作出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土壤污染隐蔽性、复杂性强,执法监管技术性、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在法律实施一年半内,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就依法立案查处49起案件,罚款合计586.28万元,有力惩处了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是法律规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大污染预防、源头管控力度,抓好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管控,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850多个,整治污染源1400多家,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治理固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如今,“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
老百姓通常所称的“垃圾”,包含在固体废物之中。法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把党中央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法律规定。
从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可以看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法律责任,在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法律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法律对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回收利用、降低危害进行了全面规范。依照法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等分别加强对相关领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落实法律要求,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2020年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2.5万个,连续3年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设了生活垃圾专章,建立了覆盖城乡,贯穿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了政府、单位、家庭、个人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各省(区、市)均已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习惯加快养成。上海市加快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建成一批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和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此,法律明确要求实现洋垃圾“零进口”。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落实法律要求,我国18个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已经全部取消。国务院相关部门连续4年开展“国门利剑”专项行动和打击进口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短板,法律增加了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实行集中处置、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落实法律要求,各地在疫情突发、高发期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确保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罚则,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和拘留的处罚措施,极大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在修订的法律实施第一年中,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8728起案件,罚款金额约9.6亿元。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罪1840件3425人,起诉2306件5738人,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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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李洪兴

  保护环境,美丽中国常青
塞罕坝,水草丰沛,森林茂密;洞庭湖,芦苇青翠,碧波荡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蓝天常现,碧空如洗;东北黑土区,土地肥沃,农作物茁壮成长……一幅幅优美图景见证着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建设美丽中国,法治是重要保障。环境保护法是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长出牙齿”的环境保护法,法律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设计了按日计罚且上不封顶的制度。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从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中了解到,法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法律明确的重要制度、措施和规定落地见效,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杨柳绿、桃花香、丁香艳,哈尔滨丁香公园景致美丽、环境舒心,这与哈尔滨市近年来环境质量的改善密不可分。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要求,法律实施7年来,全市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829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4件,实施行政拘留26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25件,完成了11469个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登记工作,树立了法律威严,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冰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流水潺潺、林果连片,福建长汀县汀江国家湿地公园草木茂盛,景色优美。早在1991年,长汀县法院便尝试对毁损林业资源案件试行“补种复绿”,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自2004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拓展开展“补种复绿”林木修复、“增殖放流”江河修复等多种修复方式。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适用“补种复绿”1300余件,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6万余亩,放养鱼苗788.38万尾,做到了“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绿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将会取得更加显著成效,祖国大地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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