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两部“小快灵”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两部法规草案,6月21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率队赴巫溪县、奉节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巫溪县文峰镇、奉节县白帝镇实地调研地名管理工作,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巫溪县、奉节县分别汇报了地名管理、慈善工作情况,各参会单位及相关代表就立法调研相关情况作汇报发言。
建议以条例修订为契机,成立县级地名委员会,进一步压实地名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职责,实现地名规划、命名、管理同步进行。
针对《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与会人员分别从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地名命名、更名规则,部门之间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个人求助应当合理确定募款上限,当募款金额达到上限或者求助目的已经实现时,应当及时主动申明,不再继续接受捐赠……
针对《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
与会人员分别从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慈善组织管理和发展、个人求助、慈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参加调研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意见作了回应。
“地方立法工作任务艰巨,立法资源非常有限,要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兼顾立法质量和效率。”王越指出,这两部法规,既是民生类立法,也是实施性立法,还是“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立足市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务实管用。要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条款,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记者|宋婷婷
编辑|朱苗 成鑫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3037093846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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