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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企业破产法 修订草案拟于今年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2-06-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企业破产法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基础性法律,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改革不断深化,与市场发育程度相比,破产法本身的健全程度以及适用、实施效果,都与实际要求有一定差距,亟须进行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对企业破产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拟于今年提请审议。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的议案。议案指出,修改企业破产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市场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以及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法律修改的现实需要。通过修订重点解决企业破产法实施中遇到的最迫切问题,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在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中基本法的作用。

  议案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修改建议。在破产程序方面,议案建议探索简易破产程序,即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权人不多、企业规模和债务规模不大的企业破产案件设计一套比普通程序更加简便快捷的程序,从而满足低成本、高效率合法退出市场的目的,实现繁、简并行的“二元化”破产程序。建立预重整制度,认为预重整中利害关系人的充分谈判和反复博弈有助于鉴别企业产能的市场空间,预重整中债务尽早清理有利于降低企业债务杠杆、保护各方利益。同时,预重整有利于缩短正式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更大程度地保存企业的商业价值,与投资人、债权人的谈判成本大大降低,更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

  此外,议案还围绕破产程序中法律责任的承担、破产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以及特殊债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6/87e6ad51ec3f4d9bb82cf8f93a404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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