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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 广泛征求意见推进立法精细化

发布时间:2022-06-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比用机动车接小孩更有利于交通秩序。”

  “家长接送高中学生、务工人员接送家属也有现实需要,建议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名成年人。

  ……

  5月27日,在安徽省司法厅召开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上,15位听证代表围绕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他们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有电动车行业的代表。

  自今年4月以来,安徽省司法厅已将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专家研讨会,组织开展民意调查。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是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听取意见,确保立法符合客观实际。

  听证会重点围绕五个方面问题进行,涉及如何设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如何引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搭载人佩戴安全头盔,如何科学引导电动自行车搭载合规人员以及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违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问题是关注焦点。有10位代表发表了意见,认为禁止加装、改装的行为要进一步具体化,处罚对象上增加改装维修者。考虑群众实际需求,对加装一些实用性、装饰性部件不予处罚。

  “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风貌,也反映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安徽省政协委员、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姚跃传认为,在明确禁止改装、改动电动机、限速装置等具体行为同时,还应提倡开展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教育。

  此次听证会实行全程、实时、图文直播,让广大网民也实时参与其中。除了现场观点激烈碰撞,还有很多网友也在“场外参与”。在安徽省司法厅组织民意调查期间,共收到10.2万份网络问卷。受访者普遍希望电动自行车有载人、储物等更多功能,认可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划好的集中区域进行安全充电和停放,对电动自行车逆行、超速,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问题感受明显,希望加大政策约束力度。

  听证会后,安徽省司法厅将会同省公安厅认真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听证代表的意见,完善草案。(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6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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