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京率队赴贺州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5月18日至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伟京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贺州实地检查。2022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配合执法检查同时开展。
执法检查组在黄姚古镇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贺州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金泰湖”项目区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黄姚古镇、贺州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金泰湖”项目区、广西中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矿投智科碳酸钙开发有限公司、平桂区小散乱治理石梯安置点、桂岭镇污水处理厂、莲塘镇炭冲村马鞍寨等地,实地检查生活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贺州市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汇报,同人大代表、专家、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对下一步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法进行交流。
执法检查组在桂岭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平桂区小散乱治理石梯安置点开展检查
黄伟京对贺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称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广西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发挥好“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水平,建设更为宜居康寿的广西,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在贺州市矿投智科碳酸钙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黄伟京强调,要以扎实的检查反映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总结法律实施的成效和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引导企业、组织和公众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的格局。
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席扬、黄锡玉,全国人大代表邓大玉、陈坤,自治区人大代表万茂生参加执法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宋震寰,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昌萍,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熊伟,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韦杰宏等参加有关活动。
(黄紫红/图文)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4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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