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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358号代表建议主任会议督办件督办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5-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2022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铜仁市代表团张林鸿代表提出了《关于检察机关加强违法占用农用地征税公益诉讼的建议》(第358号),经省人大常委会第99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2022年主任会议督办件,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领衔督办,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具体承办。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高度重视,按照杨永英副主任“要督实办好,确保办理高质量、确保代表真满意”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并多次与省检察院和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及时跟进掌握办理情况。

  

  

  

  5月19日,受杨永英副主任委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省检察院下步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周德林主持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相关领导和具体承办的第八检察部详细汇报了第358号代表建议办理推进情况和下步打算,进一步征求和听取了张林鸿代表的意见,与会同志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张林鸿代表发言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此次将他提出的358号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同时明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负责具体督办工作,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是对代表履行职务的有力保障。他认为省人民检察院围绕建议所提的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征税公益诉讼,认真进行情况摸排,及时开展了一系列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对省检察院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同时也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省检察院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深做细办理工作,确保主任会议督办件的办理质量,同时按照规定时限向提案代表作出回复。

  周德林副主任委员总结时强调,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办理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省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要主动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渠道,保护国家利益。针对358号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在已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保护国有土地和税收的合力。要注重发动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积极拓展该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同时,他表示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持续跟踪办理工作,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中,进一步加大对省检察院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协助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共同推动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切实得到解决,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见效。(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5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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