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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发布时间:2022-05-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毕节、黔西南等地连续发生多起事故,犹如当头棒喝,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提醒我们抓好安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心存侥幸,不能有丝毫松懈。

  早在 200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随着全国安全形势发展变化进行三次修正。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 “一法一条例”构筑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固“堤坝”,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强力保障。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企业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盲目追求效益,不按法律法规明确的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措施开展生产经营,叠加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本应成为安全防护网的法律法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终酿成事故。

  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立法机关都要开展若干轮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审议修改,过程中要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业内专家、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一字一句落到法律文本中都慎之又慎。因此,法律法规一旦颁布施行,就必须坚决执行。接连发生的事故警醒我们,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绝不能搞变通、更不容打折扣。

  扭转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有必要从法律源头上捋清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全面清查,看看制度是不是依法建立并有效运转、安全生产措施是不是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是不是有效开展,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补的短板尽快补齐。

  法律的威慑不在于严苛,而在于不可避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生产经营主体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对那些盲目追求业绩、利润而置安全于不顾的经营单位,要拿出雷霆万钧的手段予以整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涉事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该关停就关停、该停产整顿就停产整顿,让妄图蒙混过关的经营者在法律之光照射下没有藏身之地。

  对于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稳定的严峻形势,更要认识到安全和发展不是“二选一”的“零和游戏”,而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安全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高水平的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同时,要提高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法律武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难题,加强监督执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绝不能让生产经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拒绝“带血的 GDP”,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省上下正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就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完善。各方面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一定能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5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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