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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大政治任务抓出了成效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智慧力量。把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情况列为党组会议固定议题听取汇报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4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活动8次,开展宣讲报告7次。高质量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项重点任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验做法被全市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163期采用。我委在“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排名由年初75名上升到全市前列,最好成绩第5名。

  三是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中央巡视反馈我市宗教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统战部专项检查组对我市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巡视反馈四个方面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落实率100%,整改成效被市委巡视综合评估评为“好”等次。

  四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全市性宗教团体多层次多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配合筹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做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2021年10月29日,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民族工作配套文件已经市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民族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争取各方面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有新突破。争取国家民委安排我市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206万元;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5271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6525万元增加到1亿元。安排渝东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941万元,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对口帮扶黔江区太极镇工作。扎实做好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民委工作。

  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新拓展。组织高校专家学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讨、研究。组织开展“感悟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凝聚同心筑梦磅礴力量”为主题的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彭水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等4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个。我委被国家民委评为202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优秀集体。

  三是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发展有新成果。积极挖掘民族地区特色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交融创新。选送歌剧《尘埃落定》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最佳剧目奖和最佳编剧奖。开展第九届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活动。有序推进我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备战工作。

  四是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有新作为。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导相关区县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宗教中国化工作深入开展。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和“学讲做”“四进”等活动,举办川渝两地宗教界讲经交流活动、川渝佛教界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巡展。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暨中青年教职人员培训班,全市宗教界140余人参训。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各宗教中国化展陈室布展工作。

  二是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全面加强。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治理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长效机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153处,依法认定备案教职人员73名。配合市人大开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检查,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制定《重庆市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宗教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会同市财政安排下拨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资金1600万元,补助54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危整治。完成重庆佛学院完善功能设施项目建设,重庆佛学院办学条件有效改善。完成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服务平台数据审核、更新,建立健全我市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台账。推动区县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政策全面落实。

  四是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不断深化。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民主管理,规范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重庆佛学院)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爱国爱教人才培养。

  (四)坚守安全稳定底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和睦

  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国家安全、应急、反恐、安全生产等工作。压实巡网守网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委在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等次。

  二是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文件7个,强化细化机关和全市性宗教团体防控举措,邀请专家对机关处室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演练。严格执行人员离渝外出审批制度和备案制度,干部职工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坚决落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确保了场所零感染、疫情零发生“双零”目标。

  三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围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全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区县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区县完成14处古镇古寨内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带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全年研究审议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议题110次,意识形态工作19次。各党支部共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380次,爱国主义教育42次,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72次。

  二是持续抓好廉政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会,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一人多证”专项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全年开展廉政谈话83人次,谈话提醒25人次,报备重大事项36项。

  三是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严格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扎实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按要求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和差距。比如: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方面离少数民族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推进宗教中国化方面,还需持续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防范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积极维护好全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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