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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六大举措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推动办理单位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确保办理“高质量”。

  一是精准分办,高规格交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有关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每年的代表大会,大会秘书处从深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中临时抽调四十多名熟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骨干人员组成大会议案建议组,会同后方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提前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内容,同时,依据“办理建议工作指引”确定的分办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类型和办理单位,为人大常委会的准确快速交办和办理单位的高质高效办理答复奠定坚实的基础。人大代表建议分办工作完成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高规格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对上一年度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对本年度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处室负责人牵头的三级领导机制。对涉及事项比较重大、解决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由“一把手”亲自组织、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召开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督办会议。答复满意不满意,人大代表是评价主体。对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不满意答复的,主动介入督办,组织有关办理单位和人大代表,采用面对面摆问题、查原因、找对策的办法,让各方畅所欲言,通过观点碰撞,集各方智慧,议定下一步的办理措施和目标。每次组织督办会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都形成规范的《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会议纪要》,书面明确办理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报告时限等事项,印发相关单位跟进办理,并组织人大代表对落实督办纪要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不按照《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会议纪要》要求落实督办事项并报告落实情况的,对有关办理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对因客观情况确实无法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的,则会同办理单位向人大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近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召开的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督办会议都在25场左右。

  三是充分发挥主任会议统揽全局作用,办理单位专项报告人大代表不满意有关情况。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主任会议统揽下进行。重点督办的建议确定和督办分工、建议办理情况等都向主任会议汇报。建议办理工作经组织督办后人大代表仍然不满意的,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报告”,其他单位和组织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说明。专项报告和说明,由选联任工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审定认为人大代表不满意理由比较充分的,明确办理要求,交有关单位和组织继续办理,继续办理情况次年向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当年考核办理工作进行扣分。审定认为人大代表不满意理由不够充分的,不修改人大代表的满意度评价意见,该不满意评价意见不纳入考核范围,办理工作即行终止。这项措施实施以来,深圳市人民政府先后4次对12件经专项督办后人大代表仍然不满意的建议办理情况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项报告。

  四是充分发挥专委工委和专业小组作用,组织“回头看”,推动答复和落实人大代表“双满意”。为避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出现“重答复轻落实”或“只答复不落实”现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回头看”工作办法》。对办理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时承诺采纳意见但无法即时解决,需要纳入下一步计划解决的事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每两年组织一次“回头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对口专委工委牵头,有关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参与,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城市管理、污染防治等社会关注、代表关心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办理单位的落实答复情况。人大代表对“回头看”结果不满意的,按照有关程序确认属实后,对有关办理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并通报其上级主管机关。近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和金融体系建设、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等27件建议的落实答复情况组织了“回头看”。

  五是支持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约见办理单位负责人、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询问办理单位。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对办理答复工作不够满意的,可以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约见诉求,人大常委会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安排,通过人大代表与有关办理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方式,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人大代表建议涉及的群众关心、代表关注、久拖不决、议而不决的带有普遍性的事项,支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询问案,并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在人大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组织召开现场询问会,摆问题、查原因、找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近年来,对教育资源均衡化配置、路边停车位设置和收费、生态控制线维护和优化、网约车规范管理等问题,人大代表先后7次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询问。

  六是突出督办重点,大力推进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重大民生事项,集中力量办大事。按照人大代表反映比较强烈、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迫切需要尽快解决、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取得阶段性办理成效的重点建议确立原则,每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都将若干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人大代表建议合并成二至三件重点建议,明确办理内容和要求,交付深圳市人民政府牵头办理。市政府自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年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当年不能较好办结的,次年继续办理,直至办理取得预期效果,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方可结案。这些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将154件代表建议分别合并成加快建设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轨道交通组网、加快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等22件重点建议交由政府办理,效果良好。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5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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