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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秦到南宁人大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会议现场

  

  4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乐秦率队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听取南宁市市、县、乡镇三级人大对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及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赵乐秦讲话

  

  赵乐秦指出,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修改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充分认识条例修改的必要性、重要性,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赵乐秦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着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乡镇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政权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助力提升我区基层治理能力。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要抓紧抓实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的日常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席团在乡镇人大工作的中枢作用。要注重发挥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汇报

  

  南宁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有关乡镇人大主席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红兵、选联工委副主任苏立环、研究室主任陆波,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和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黄紫红/图文)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4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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