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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四项举措”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宪法性制度,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理论,提升水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执行立法法、监督法、《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为重要契机,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报备机关认真学习《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同时还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论与实务、案例选编进行了认真研读,深入学习备案审查的概念、程序、标准和方式等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促进了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和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高。

  建章立制,增强实效

  建立了政府规范性文件会商研判、联合初审机制,每月5号区政府办公室将上月发文和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送到区人大,经研判后,认为有属于报备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再由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和文件起草单位开展联合初审。该机制运行以来,组织召开联席会11次,研究问题14个,有效杜绝了规范性文件迟报、漏报和报备质量不高、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增强了监督实效。建立了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初步审查、监察法制委综合审查“双轨制”,形成审查合力,推进审查全覆盖。此外,还增强衔接联动,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沟通联络,经常性汇报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取得业务支持和指导,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建设平台,推进智能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从2021年8月开始,历时3个月时间,对全区区镇人大和区政府制发文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制发文件17000余份,清理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8件,其中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室22件、区政府及其办公室36件,并按规定全部备案入库,有效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为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打下基础。

  严格标准,提高质量

  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及规则进行规范,修改完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深化对审查标准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通过自行初审、分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初审、委托第三方初审、综合审查、听取起草部门意见等方式逐件开展主动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联系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仔细查阅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审查会议,结合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文件中的重大制度、关键条款进行充分论证,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通讯员|卢小林

  编辑|朱苗 成鑫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27886165724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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