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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 黄翠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老龄人口达到了690万,老年人口总量大、独居老人多、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大已成为全省人口的显著特征,特别是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日益受到现实条件的冲击,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重大社会问题且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顾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近年来,我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达到全覆盖,但由于缺少资金支持,运营补贴不高(建成后每个一次性补贴8万元),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建议:省民政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补贴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营,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娱乐、互助等服务保障。

  建议办理情况:

  省民政厅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坚持把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并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政厅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初步搭建了以农村互助幸福院、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等为网点的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我省自2013年启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在工作推动上,积极加强政策创制、资金投入、运营管理,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在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硬件建设的同时,坚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硬件建设与运营管理两手抓。一方面,为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管理,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农村互助幸福院绩效考核方法》《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以奖代补办法》等政策,不断强化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和运营规范。另一方面,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考核以及奖励。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开展农村幸福院绩效评估,评选了2个市、18个县的1000个优秀农村互助幸福院,对考评优秀的每个幸福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1万元。目前全省81个县(市)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考评机制,持续两年开展绩效考评,每年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对考评优秀的机构进行以奖代补。除此之外,西安、宝鸡、铜川、榆林、杨凌、韩城等地还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对规范运行的农村互助幸福院,依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每年补助一定的运营经费,其资金额度从0.5万元—8万元,所给予的运营补贴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以及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所需的水、电、暖等费用;同时,各地具体的补贴数额由当地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每个幸福院的服务老人数量、运营时间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确定。在2021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规范》的省级地方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逐步向建设和运营并重转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各负其责,也需要整合政府、社会等各项资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周鑫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65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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