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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大:“四明确四规范四到位”狠抓作风建设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2-03-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为稳步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改革工作,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县委作风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四明确、四规范、四到位”工作机制,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纪律、明确任务

  明确责任,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职能定位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制定作风建设改革“四定”方案,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五委一室”设置30个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做到工作有岗有责。明确人员,采取组织安排、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已任命副科级以上实职岗位人员,直接明确为相关岗位责任人,对副科级以下岗位人员,采取个人选、委室选、组织定的方式,结合岗位特点、个人特长,充分征求意见,将人员分配落实到各个具体工作岗位,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对相关岗位暂缺人的,由单位研究明确人员兼岗或委室负责人兼岗,确保每个岗位有人履职、有人干事。明确纪律,明确干部职工学习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建立负责清单,以严明纪律倒逼作风好转。明确任务,实行任务清单化,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计划、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和交办任务,机关各委室月初清单式拟出本月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日志,月末将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述职。

  

  二、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考评

  规范制度,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有序”的原则,对原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修订印发了《黎平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行为规范》《黎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等7个方面管理制度,规范干部政治、工作、会议、廉政、文明、道德、生活等行为。规范程序,按照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落实、有总结的闭环式管理要求,规范任务呈报、签批、交办、督办程序,做到每项工作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落实。规范管理,按照“精、准、细、严”管理要求,系统谋划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强化决策科学性,加强事前准备,分层次集体决策,工作任务定量化、标准化、流程化、协同化,确保各项工作效率更高、质量更优。规范考评,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办法》,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程序、评分标准,优化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分值比例,拉大加分减分比值,加强领导评分权重,每月一测评一通报,以评促改、以评促效。

  

  三、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思想到位,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干部职工务虚会,开展“10种作派”大讨论,深入剖析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筑牢高质量发展思想基础,从思想上适应政治之年、作风之年新要求、新规定。责任到位,按照领导下单、委室接单、个人交单、组织评单要求,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做到人人有岗有责,各司其责。监督到位,坚持平常监督与定期监督相结合,加强纪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由机关党组不定期组织对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干部职工工作状态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约谈一起。目前,人大常委会机关已组织开展日常纪律监督检查6次,2名干部被通报约谈。同时,实行“工作三问”机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对委室工作进行监督,月初问安排、月中问进度、月末问成效。落实到位,通过领导重视、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作风建设,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遵规守纪意识全面增强,工作激情全面激发,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精神面貌耳目一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得到有序、有效推进,开启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斗争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sxrd/54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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