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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大:种一颗种子 在春天发芽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一条建议犹如一颗种子,种在心头。”

  

  说这话的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蓝天路之友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金塘清扫班班长陈隆梅,3月5日至11日,她与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一样,肩负人民重托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选种:问计于民

  

  之所以把建议比喻为种子,是因为在2022年初,陈隆梅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列席赣州市南康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分组讨论期间,她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陈珏提出的“关于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建议”,陈珏认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存在罚则过重等一些不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一直以来,陈隆梅把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反映民意、为民办实事作为自己的一项政治责任。作为基层环卫工人,工作中经常和固体废弃物打交道,陈珏代表的这个建议从那天起,像一颗种子,种在了她的心头。她潜意识认为要为推动该法律更好适用现状、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提供法律保障出一份力。

  

  会后,她主动找到陈珏代表,对建议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在得知该建议内容不属于区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范畴时,陈隆梅当即和陈珏商量可以由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法规修改的建议。

  

  

  

  育苗:提出建议

  

  在得到区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代表的积极支持后,陈隆梅有针对性地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细致的学习。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陈隆梅、陈珏这两位不同层级的代表和相关法律、生态环境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调研组,深入走访了该区30多家相关企业,还利用人大代表定期到联络工作站接待选民、加入村务公开微信群和行业协会群的机会,对该法律的实施情况广泛地听取广大群众和选民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陈隆梅、陈珏两位代表还到区住建局、水利局、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听取群众、企业主和一线执法者的各类意见。她们更加意识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不适用性,最新版本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原法的10倍,罚金最低10万元,上限提高到500万元,相关小微企业一旦违法将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带来极大影响,调研的情况更加坚定了陈隆梅要将这个建议提交到全国两会的坚定决心。

  

  

  在根据调研素材和各个层级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议案的内容后,陈隆梅就建议文稿本身的合理性、可行性问题又先后征求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的意见,在得到部门和专家指导意见后又进行反复修改打磨。

  

  

  

  发芽:以期结果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陈隆梅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建议”,因符合议案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转为议案提交,成为江西省代表团提出的12件议案之一,现已交付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

  

  大会闭幕后,陈隆梅应邀参加南康区全区干部会议,会上激动地分享参加大会的细节:“会议期间,栗战书委员长参加江西省代表团审议还点名询问了我和其他6名基层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对我们江西人大的工作表示肯定。”

  

  在新闻中得知该议案成功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后,议案最初撰写人南康区人大代表陈珏第一时间跟帖写道——

  

  “当我写下这个建议的时候并不确定它最后能得到多大程度的解决,而现在这个议案已经真真切切地进入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审议内容,即使是最基层的声音也能直达中央,我想这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好体现。”

  

  如今,春回大地,万物竞发。一颗来自赣南红土地的种子,正扎根土地、向上生长,努力结出金灿灿的果实。(赣州市人大曾劲、邱涌泉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3/14/019564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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