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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切实增强刑事执行检察实效,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就2019年以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县检察院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和驻看守所检察室,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的监督情况和对在押人员监管活动的监督情况;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负责人和检察院有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对执行刑罚活动和在押人员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指出了在财产刑执行监督、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信息沟通要及时。要及时与审判、执行、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交付执行,及时接收监管;加强刑罚执行和在押人员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做到“日清、周结、月核”,为刑罚监督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检察监督要规范。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驻点检察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交付接收、监管教育、变更终止等流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做到不错、不漏、不脱,实现社区矫正和监管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推动工作要有效。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财产刑“空判”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实践新的方法途径,不断加大检察力度,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出亮点、有特色、见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1-17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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